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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社区主任怎么选,如何选社区主任

如何选社区主任

一、选举资格

1. 每个合法有效的选民登记且在选举日前年满十八周岁,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依照法定程序被撤销资格的人,其被撤销资格的职务自始无效。

二、选举程序

1. 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协商产生,也可由居民小组或者居民会议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居民公约;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办事能力,能够主持并指导社区的选举工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 确定候选人。社区主任、副主任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其他委员会委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提名推荐候选人,提交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向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候选人应当向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

3. 发布选举公告。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事项、投票方法、选举日期和地点。

4. 登记选民。凡属本社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对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或者经审查确认的选民资格,应当公布。选民的年龄计算以本社区的选举日为截止日期。

5. 受理选民委托投票。对因外出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自选举日二十日前到社区选举委员会登记,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公告并分别提交各投票站代为投票。

6. 候选人演讲和答辩。正式候选人在正式投票之前需进行个人竞职演讲和答辩。演讲答辩时间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确定并通知候选人本人。

7. 投票和计票。投票前,由监票人清点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投票时,由监票人监督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公开计票,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计票结果应当场公布。

8. 公布结果。计票结束后,应当公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颁发证书。

9. 建立档案。选举结束后,应当将选举情况进行整理并建立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报告;选举公告;选民登记册;候选人名册;投票记录;计票结果等。

三、候选人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 工作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4. 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

5.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6. 身体健康。

四、选举原则

1. 直接选举原则;

2. 普遍选举原则;

3. 平等选举原则;

4. 无记名投票原则;

5. 差额选举原则;

6. 直接差额选举原则;

7. 无介绍代表候选人原则。